11月起,国内外有一批外贸新规开始生效,涉及跨境贸易便利化、绿色贸易、各国关税调整和跨境电商合规等多个方面。
一、国内新规
1. 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新政策: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,推出一揽子便利化措施。
政策优化扩围: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将进一步扩大,覆盖更多有实需、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地区。
降低资金结算成本:拓宽试点企业资金轧差净额结算的业务种类,允许货款与相关的运输、仓储、维修等费用进行轧差结算,减少资金跨境收付次数和成本。
支持贸易新业态:引导银行凭电商平台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的电子交易信息,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主体提供便捷的收付汇服务。
提升服务贸易效率: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,承包工程企业可跨国家、跨地区集中调配使用境外资金,盘活海外”沉淀”资金。
2. 绿色贸易领域首个专项政策出台:商务部发布《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》。
提升企业绿色能力:鼓励外贸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,进行设备更新和工艺改造,以降低产品碳足迹。
推动物流绿色化:促进外贸货物运输”公转铁、公转水”,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运输车辆和船舶。
金融标准支持:将绿色贸易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,并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标准和碳足迹数据库。
3. 部分产品出口管制加强
自11月8日起,中国对稀土全产业链实施严格的**出口许可管理**,并引入”0.1%阈值”机制,即境外产品中含中国原产受控成分达0.1%或以上即需申请出口许可。同时,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等也被纳入出口管制范畴。
二、国外新规
1. 美国
港口设备高关税:自11月9日起,对特定中国制造的港口设备(如船到岸起重机、集装箱底盘车等)加征100%的额外关税。
卡车及零部件新关税:自11月1日起,对进口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及其零部件征收25%关税,对进口客车加征10%关税。针对卡车等项目的部分附加关税有90天的豁免窗口期,暂停至11月10日。
部分关税豁免延期: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将164项针对中国产品的Section 301关税豁免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29日。
2. 智利
取消小额包裹增值税豁免:取消41美元以下包裹的增值税豁免政策。所有价值0-500美元的跨境直发订单,买家需预缴19%的进口增值税。
3. 巴西
商标保护新规:自11月28日起,缺乏”固有显著性”的商标可通过提供使用证据来证明其”获得显著性”,从而获准保护,使商标审查实践更贴近国际标准。
4. 欧盟
CBAM豁免机制:碳边境调整机制(CBAM)引入”单一质量门槛”豁免机制,年进口量低于50吨的适用商品(如钢铁、铝)可免于报告义务。
新能源汽车潜在新规:欧盟酝酿新规,可能要求在其市场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国企业交出电池技术、控制系统等核心机密,并大量使用欧洲本地工人和零部件。这项草案仍在讨论中。
5. 阿联酋
跨境电商增值税:自11月1日起,对价值超过150迪拉姆(约41美元) 的跨境电商包裹征收5%的增值税,此前起征点为1000迪拉姆。
6. 日本与韩国
在 RCEP(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)框架下,自 11 月起,中日韩继续下调关税,涉及汽车零部件、农产品等。例如,日本出口中国的水果关税将从 8% 降至 4%,汽车零部件税率从 10% 降至 5%。
韩国财政部决定自 11 月起削减燃油税的减免幅度,并将汽油、柴油和液化石油气 (LPG 丁烷) 的减税措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底。
